原标题:《河南将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工作 执法过程要全程留痕》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资料图)

  近年来,城管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往往容易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记者3月18日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我省城管系统将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过程将全程留痕,据悉,此举也将为维护执法人员和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提供重要保障。

  我省将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工作

  据悉,为持续推进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 打造人民满意城管”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工作,日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通知指出,2020年是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 打造人民满意城管”三年行动的“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也是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成效检验年,全省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不断总结改革经验,汇聚主题教育成果,以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努力保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聚力打造新时代“人民城管、法治城管、智慧城管、文明城管”河南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新形象。

  《指导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丰富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内容、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服务效能、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服务能力、增强城市管理执法服务质量等五部分。《指导意见》提出,全省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为人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不断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党建引领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工作,继续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在夏季瓜果热销时节 要合理设置临时销售点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不断创新服务载体,设立或依托现有的城管执法服务岗亭、城管社区服务站、城管会客厅、便民服务窗口等载体,优化站点布局,设置服务标识和服务事项标准,提供便民服务。

  同时,《指导意见》提出,全省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不断拓展服务对象,以执法服务对象、下岗职工和城管系统内的困难家庭为重点,坚持依法执法与扶贫救弱相融合,建立帮扶对象“困难户”档案,采取多种措施,送温暖、献爱心。针对重大疫情、爆炸、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以及暴雨、冰雪、大风等极端天气,要制定工作预案,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相关应急工作,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记者留意到,《指导意见》还明确,在春节、国庆等节假日以及政府组织的重大集会活动期间,城市管理执法应加强力量配备,加大巡查频次,强化管理与保障,保持城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市容秩序规范有序、相关设施安全运行。在夏季瓜果热销时节,要合理设置临时销售点,制作销售点地图,为瓜农提供针对性服务。

  继续推进服务型执法 执法过程要全程留痕

  据悉,《指导意见》提出要继续推进服务型执法。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融合、教育与处罚结合,持续推行“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构建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城管执法模式。探索建立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梳理城管执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有针对性的实施行政指导,从源头上化解行政相对人“被罚”风险,以“执法体检” “指导防控”为城市健康运行提供服务保障。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调解、行政和解、行政扶助等柔性执法方式,探索梳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指导行政执法相对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及时化解矛盾纷争,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要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各设区市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要积极向本地人大、政府申报立法项目,围绕城市管理急需、规范执法必备的制度需求,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构建城市治理法规规范体系。用法治思维破解城市治理难题,立“明规则”、破“潜规则”,用法治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