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洛阳交警

  原标题:《拆除后座私自倒卖汽油!一辆“黑加油车”被洛阳交警查获!》

  汽油、柴油属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私人不允许储存、运输、买卖,散装运输必须使用专门车辆,配置安全防护装置,运输过程中有严格的管理规定。非法运输散装汽油、柴油上路行驶,俨然是在运输一枚移动的“定时炸弹”,一旦发生燃烧和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4月15日,洛阳交警西工大队在工作中查获一例使用改装面包车私自运输汽油的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7时50分许,洛阳交警西工大队民警在我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解放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后排座拆除,涉嫌非法改装车辆,于是拦停核查。

  经民警现场检查发现,该车后排座拆除,且车内拉了12桶散装汽油,每桶装25升汽油,一共300升。

  经询问,驾驶员王某峰,洛阳市洛龙区人,已非法从事散装汽油买卖1年有余。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联系辖区公安分局对该案件进行移交,做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