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交警2020上半年共查处酒驾8543起 》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玮/文图

  2020年7月3日上午,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2020年上半年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情况。2020年上半年,郑州交警组织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35次,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8543起,其中酒后驾驶5869起,醉酒驾驶2674起,涉酒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8%和24%。

  酒后驾驶是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紧盯酒后驾驶这一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市交警通过常态化查处和开展周末夜查(即周五、周六、周日),节假日查处统一行动,提高执法震慑和警示力度,引导形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社会共识。

  一是交警支队对酒后驾驶查处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各交警大队按照要求,采取固定岗与执法小分队相结合的查处模式,在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主要路段、工地周边、宾馆、餐厅、饭店、酒吧、KTV、夜市、大排档、城市广场等重点场所及周边道路开展查处工作。二是坚持“三个延伸”,即向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后半夜延伸。在统一行动当天的后半夜对行动部署进行调整,整合各执勤单位执法力量,采取弹性工作制,将固定查处转变为流动查处,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延伸持续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三是交警支队每日对各执勤单位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定期对全市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进行分析研判,明确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通过日通报、周讲评和月分析等方式推动查处力度不减,提升整治效果。四是为确保夜查行动实效,郑州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队领导经常深入一线督导,与一线执勤民警一起开展查处行动。五是交警各级宣传部门积极邀请和组织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行动措施,采取网络直播的方式对各执勤单位一线查处情况实时报道,营造严管严查氛围,广泛宣传整治重点,曝光典型案例。

  酒后驾驶典型案例:

  一、2020年5月1日晚巩义市林某和好友酒后开车回家,刚走到村口,就被执行任务民警拦下进行检查,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到交警大队后林某电话联系其家人,林某儿子接到电话后,随即驾驶私家车前往,也被开展查处行动的交警拦下检查,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达到醉驾标准。父子二人均被巩义市交警大队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二、2020年6月23日,中牟交警在夜查行动中发现一辆小汽车突然减速并欲掉头逃跑,果断将其拦下,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驾驶员曹某酒精含量为206.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曹某当天和几个朋友喝完酒打算找地方过夜,由一个喝得比较少的朋友开车,谁知刚走到半路,这位朋友就因酒驾被交警查获。曹某又叫来一位没有喝酒的朋友开车,因开车的朋友有点困,于是,曹某亲自上阵。后经抽血检测,曹某的血醇含量是198.2mg/100ml,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曹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曹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三、2020年6月25日,郑州交警四大队在酒驾夜查行动中查处一起醉酒后无证驾驶且涉嫌盗窃车辆的案件。张某晚上参加宴席,席间饮酒,饭后回家路上看到一修理厂门口停了一辆小轿车,随手一拉车门,门竟然没锁被拉开了,而且车钥匙就在车里,张某随即驾驶该车上路行驶。被执勤的四大队民警拦下,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20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且该张某属无证驾驶。目前,张某被移交至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京航派出所,对其涉嫌盗窃车辆,以及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尽管郑州交警支队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的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但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仍占很大比例,2020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涉酒交通事故379起,占全市交通事故数的10.22%;死亡34人,占全市交通事故亡人数的9.97 %;受伤214人,占全市交通事故受伤人数的5.98%;直接财产损失232.33万元,占全市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的14.64%。

  酒驾事故典型案例:

  一、2020年5月2日13时50分,张某某酒后驾驶豫A号牌小型轿车沿嵩山南路行驶,与赵某某驾驶豫A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应某某驾驶浙B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相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经检验鉴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77.3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二、2020年5月16日11时37分许,吴某超饮酒后驾驶豫A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沿Y043线由东向西行驶至赵家寨公路Y082号线与Y043线交叉口处时,与许某展驾驶豫B号牌小型轿车沿赵家寨公路Y082线由北向南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检测鉴定,吴某超饮酒后驾驶营运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血液里的乙醇含量为75.64mg/100ml。吴某超负事故主要责任,许某展负次要责任。吴某超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五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2020年6月16日14时10分许,王某亮驾驶豫A号牌长安牌小轿车沿航空港区一无名路行驶,与对向吴某龙驾驶的豫A号牌福特牌小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王某亮驾车逃逸,后被抓获。经检验鉴定,犯罪嫌疑人王某亮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98.4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疫情之下随着社会秩序逐渐恢复正常和夜市经济的复苏,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仍将处于高发期,郑州交警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工作态度,将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认真分析研判,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交通管理各项工作,遏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高发势头,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在此,郑州交警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心理,饮酒后驾驶将被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会被终身禁驾。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郑州交警也向广大驾驶员发出呼吁:

  1、参加任何活动及和亲朋好友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高自制力,杜绝酒后驾车;

  2、参加任何活动以及和亲朋好友聚会时,做到对开车参加活动的亲朋好友不劝酒、不敬酒,对于开车来的朋友,要提醒对方不喝酒,并监督聚会中饮酒的朋友酒后是否驾车,如发现立即制止;

  3、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驾驶人进行劝阻,同时劝阻其他人不搭乘该车辆;

  4、文明驾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了自己和家人,也为了他人的安全和家庭的幸福,珍爱生命、文明行车。

  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伤害自己、伤害家人、伤害他人,请广大驾驶员清醒认识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代价和法律后果的严重性,真正做到酒后不握方向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