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原标题:《河南拟立法明确辅警权责保障 优秀辅警报考警察可优先录用》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王姝/文图

  多年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处理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继出台《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办法》、《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和薪酬管理办法》后,河南拟立法管理公安警务辅助人员。

  9月21日,记者从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获悉,河南队《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修改。

  权责界定:应在警察指挥、监督或带领下开展执法辅助工作

  针对辅警在履职工程中存在权责不明、权限不清的问题,《条例(草案)》明确:辅警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或者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开展执法辅助工作。辅警可以承担非执法类的事务性、技术性等管理工作。

  严把入口关:制定用人计划需征得上级机关同意,报同级政府批准

  建立专业化的辅警队伍,离不开严把“入口关”。《条例(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在核定的辅警用人额度内,制定本地辅警年度用人计划,征得上一级公安机关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全省各地共啊机关辅警年度用人计划,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同时明确,设区的市公安机关应当将辅警招聘使用情况,报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权益保障:发生工伤、评定为烈士,享受相关待遇,优秀辅警报考警察可优先录用

  如何打通优秀辅警的职业天花板,是该群体长期关注的问题。此次《条例(草案)》明确,优秀辅警报考人民警察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条例(草案)》在辅警权益保障方面作出规定。辅警发生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有关待遇。辅警被评定为烈士的,其遗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对依法履行职责的辅警实施威胁、侮辱、殴打、诬告、陷害等侵害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