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政府新闻办

  原标题:《河南省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 交上易地扶贫搬迁“民生答卷”》

  9月24日上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系列新闻发布会——易地扶贫搬迁专场,介绍河南省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工作有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十三五”时期,河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共计25.97万人,主要涉及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等“三山”地区的10个省辖市和示范区、50个县(市、区),其中:国家级贫困县19个,省级贫困县5个,非贫困县26个,近26万贫困群众彻底摆脱深山的束缚,全面开启了易地新生的幸福生活。

  25.97万深山群众搬到交通便利、生活便捷的858个集中安置点

  安置点选址直接关系到搬迁群众是否“搬得出、搬得好”。易地扶贫搬迁按照“靠县城、靠园区、靠乡镇、靠乡村旅游点”的“四靠”原则进行安置选址,方便搬迁群众就近就业,享受公共服务,推动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质变。经统计,“四靠”安置占比近九成,其中,靠县城、靠园区、靠乡镇、靠乡村旅游点安置比例分别为13.8%、13.3%、52.8%、8.8%。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56亿元,新建安置住房7.7万套,将分散在442个乡镇、4145个村的25.97万深山群众,搬到交通便利、生活便捷的858个集中安置点,建筑总面积约638万平方米,人均面积达24.57平方米,通过“下山”“上楼”,实现了从“好房子”到“好日子”的转换。

  规模以上安置点同步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就学就医一应俱全

  按照“保障基本、缺啥补啥”的要求,在规模以上安置点同步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有社区服务中心、有义务教育学校、有幼儿园、有卫生室、有文化场所“五个有”全覆盖。同步配套水、电、路、网长度约2800公里,集中安置点的安全饮水到户率、生活用电覆盖率、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通信集中覆盖率均达到100%;累计建设科教文卫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2157个,有小学生的2.32万户搬迁家庭和有中学生的1.61万户搬迁家庭就学条件得到改善,就医条件普遍提升。

  特色种养、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光伏扶贫等累计实现脱贫25.15万人

  搬迁群众告别了恶劣自然条件下的生产生活方式,直接享受到安置点的现代化资源,获得了全新的发展机遇。搬迁群众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种养、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光伏扶贫等,搬迁群众累计实现脱贫25.15万人,脱贫率达到96.8%。如何确保“稳得住、收益多”?

  对此,河南开展产业扶贫“五个一”,即:建设1个村级光伏小电站,在安置点建成并网271个村级光伏电站,惠及1.2万搬迁户。落实1项特色产业帮扶措施,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药材、菌菇、林果种植及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特色带贫产业,约70%的搬迁群众享受到产业分红。建设1个扶贫车间,配套建设扶贫车间281个,已基本实现靠县城、乡镇的安置点全覆盖,带贫人数1.69万人。有1人稳定就业,建立精准就业帮扶台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800人以上安置点开展就业对接活动,让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足不出户”获得就业信息,全省有劳动力搬迁人口基本全部实现稳定就业。有1份稳定收益,创新复垦券交易政策,将复垦券交易所得一部分交由专业理财机构投资管理,累计返还收益7582.53万元。据统计,已脱贫搬迁户中,从事特色农林业的有12.1万人,就业务工的有14.8万人,从事现代化服务业的有2.2万人,享受资产收益扶贫的有7.3万人,社会保障兜底的有2.6万人,同时享有上述两种以上扶持方式的有11.5万人。

  “党建+易地扶贫搬迁”让幸福指数越来越高

  随着后续扶持工作渐次展开,搬迁群众告别了靠天吃饭、勉强度日的苦日子。安置点积极推行“党建+易地扶贫搬迁”模式,新建党的基层组织234个、社区服务机构381个,其他通过纳入就近管理等方式实现基层组织全覆盖,逐步形成“党支部建在社区、党小组建在楼栋、服务队建在单元”的格局。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易地扶贫搬迁“河南路子”越走越宽。

  哪些人可以成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河南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条件和程序

  “十三五”期间,河南省制定了《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全面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办法》,明确了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识别条件和识别程序。

  搬迁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按照《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采取“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的工作方法,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并建档立卡。识别搬迁对象是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完成的。

  搬迁对象生活在帮扶就业仍无法脱贫的贫困地区

  搬迁对象主要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这些地方主要为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的深山荒芜区、地质灾害区、生态保护(脆弱)区和河滩受淹区,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农村贫困地区,在我省主要集中在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等“三山”贫困地区。

  搬迁对象必须严格按识别登记程序确定

  识别登记程序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由县级扶贫部门牵头组成若干工作队,分乡包片督促开展精准识别登记工作;各乡(镇)组织脱贫责任组、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干部、帮扶工作队员组成若干工作小分队,分村深入贫困农户家庭调查了解和核实情况,按照“选定搬迁区域、公布搬迁条件、普查筛选搬迁对象、群众申请、入户核实、村民小组评议、村委复议公示、乡(镇)复核公示、县(市、区)审批、省辖市复核、省抽查确认”等11个步骤进行识别登记,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统一标识,并对脱贫情况进行管理。

  经过精准识别,“十三五”期间全省共确定25.9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截至2019年底,这部分贫困人口已全部入住新居,实现脱贫25.1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