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南阳

  原标题:《这个暴力催债的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判了!》 

  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以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两项罪名,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判处其他八名涉恶被告人十一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9年9月,新野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外地某讨债公司以辱骂、威胁、恐吓的方法软暴力催收债务,致使受害人终日心神不宁、惶惶不安,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新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经过循线追踪、缜密侦察,于2019年10月一举打掉以刘某某为首的暴力债务催收恶势力集团,涉案9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上海市某催债公司务工期间,熟悉并掌握了公司的管理方法及业务操控流程。2019年1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在云南省曲靖市开设某港投资专业催收公司,该公司实行层级管理制度,形成了以刘某某为首要分子,张某某为积极参加者,韩某某、马某某、邱某、赵某某、韩某、李某某、柳某某为一般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韩某某等人在刘某某的指使下,对逾期客户采取辱骂、短信轰炸、恐吓、骚扰被害人亲朋好友、编造被害人灵堂信息、对女性受害人威胁发裸照、PS淫秽图片、群发侮辱信息等软暴力手段先后为某点呗、某点马上有等十几个网络贷款APP从事债务催收工作。先后作案46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万余人次,非法获利一百余万元。该催收公司的行为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