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原标题:《河南加强冬春季疫情和职业病危害防控》

  11月17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各用人单位以防疫情、防尘毒、防冻伤、防辐射为重点,切实做好冬春季节新冠肺炎疫情和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用人单位是新冠肺炎疫情和职业病危害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和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全面负责。各用人单位要按照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从严从紧加固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线,坚决防范疫情输入扩散;严格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切实加强低温天气、低温作业条件下的防寒保暖工作,严防职业性冻伤事件发生;确保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各用人单位要结合冬春季节职业病防治工作特点,按规定及时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掌握劳动者的职业禁忌及健康损害状况,合理安排劳动者作业岗位或及时采取治疗措施。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要书面告知劳动者,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要区别不同作业环境、不同作业岗位、不同职业人群,以防疫情、防尘毒、防冻伤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化学中毒及粉尘危害预防、低温防护及冻伤急救、个体防护用品使用、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利与义务等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升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预防各类职业病危害的主动性、能动性。

  各级职防院(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采取线上、线下等形式,加强对用人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和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帮助用人单位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切实加强技术能力建设,提升低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冻伤诊断的能力,及时上报职业性冻伤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信息;主动对接用人单位,广泛宣传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减少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减轻社会负担的重要性,及时为用人单位冬春季节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提供优质服务。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结合冬春季节疫情防控和防寒保暖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用人单位防疫情、防尘毒、防冻伤、防辐射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聚集性疫情和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发生;切实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控牵头协调职责,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和重点人群,制作和发放低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宣传材料,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共同做好职业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