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月起施行!垃圾分类引领“新时尚”!》

  河南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记者 记者 张睿 栗倩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购物等方式多元化,产生的生活垃圾也越来越多。2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了全省城市要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并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环节做出了具体的管理规定,对于引导和督促社会各方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设美丽河南将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2017年,郑州市作为46个试点城市之一,率先启动国家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18年,河南确定安阳市、洛阳市、焦作市、开封市4个城市开展省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为全省探索积累经验。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4个环节,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至2021年底,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覆盖327万户,安阳市、洛阳市、焦作市、开封市4个省级试点城市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覆盖77.5万户,其他12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覆盖72万户,覆盖率得到有效提升,居民分类意识和参与度逐步提升。目前,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设施56座,焚烧处理能力5.64万吨/日,实际日均焚烧处理垃圾约4.9万吨,焚烧处理占比约68%。同时,全省已建成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27座,处理能力达到1760吨/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巩魁生表示:“需要清晰意识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我省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多数省辖市还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许多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方面。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我省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特别是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置方面短板明显。

  随着上述办法的即将实施,我省将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系统。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杜绝“混装混运”,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智能平台。加快建立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23年年底,所有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沿黄河流域县(市)建成集中处置为主、分散处置为辅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相匹配的收运体系。“十四五”末,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要达到60%以上。“十四五”期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达到7.5万吨以上,力争于2023年底全省范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有序推进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停用和封场,完成停用40座以上,开展生态治理封场20座以上。对“混装混运”、“先分后混”、居民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等行为,河南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必要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