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年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获批》
映象网记者 冯靖雯
3月14日,记者从河南省发改委官网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批复了《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经过一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影响防洪的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损毁房屋修缮加固和农村居民自建住房原址重建,交通、能源、通信 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
根据《规划》,经过三年的努力,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灾区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
房屋损毁 鼓励受灾村民自愿进城购房
据悉,《规划》从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城市内涝治理、公共服务、产业恢复振兴、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7个方面提出了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明确了重要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
在居民住房方面,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受损房屋进行评估鉴定,对 B 级或 C 级危房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群众进行维修加固,确保达到安全居住标准。
原址重建。对严重损毁或倒塌、经评估鉴定无法修复且影响安全的城乡居民住房,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推进重建工作。
易地重建。易地重建要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在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地区选址。同步推进易地重建集中安置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自主购房。结合新型城镇化进程,鼓励房屋损毁且愿意进城购房落户定居的受灾村民自愿进城购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鼓励各地政府通过批量购置等方式协助受灾群众购房落户。
完善城市隧道报警等应急配套设施
在基础设施方面,《规划》要求对易发生水毁区域的桥梁、涵洞等设施开展排查,完善灾害防治措施。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小区、重要用户地下配电设施防涝迁移和改造升级。加快推进灾区通信基础设施排查检修,全面恢复灾区通信网络。强化通信基础设施系统设计,有效增强容灾备份能力。
《规划》要求,全面排查城市道路、桥涵及人行地道等设施病害隐患,按照“一处一案”原则,科学制定修复重建方案。开展低洼易涝路段内涝综合整治,确保城市道路排水“高水高排、 低水低排、客水外排”。开展城市隧道内涝风险评估,完善城市隧道报警、消防、容灾抗毁通信等应急配套设施,增设防水淹设施、 疏散逃生通道和指示标志。
抓紧修复郑州城市轨道交通受损线站、场段、列车、设备等,强化排挡水、应急避险和应急通信设施建设,完善落实极端天气等应急响应机制,结合位置地形等因素研究适当提升防洪防涝技术标准。统筹做好地铁运营线路、在建工程和地下物业排水防涝设施衔接,强化在建工程连通口封堵。推动地下物业连通口、市政排水管网与地铁防淹能力匹配。
此外,还要全面排查地下停车场等设施安全隐患。对地下商业设施、地下车库、 市政管线、人民防空、地下仓储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全面进行隐患排查,提标改造排水防涝设施,满足地下空间对环境保护、安全 运行、维护修缮等方面的需求,确保功能与地面设施相协调,保障地面及周边现有建(构)筑物、市政设施、水利设施等安全。
鼓励郑州先行先试 布设智能化感知终端设备
在城市内涝治理方面,《规划》明确,要着力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完善城市内涝应急预案及灾害预警、应急疏散机制,排水防涝能力全面超过灾前水平。
根据《规划》,深入开展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消除城市排水管网空白区,清理淤积雨水口、雨水管渠,统筹推进河渠下游雨水干管和出水口建设,增强城市系统排水功能。严格保护城市生态空间、泄洪通道等,拓宽城市行洪排涝通道,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因地制宜恢复因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排水沟、河道等,利用绿地、植草沟、次要道路等构建雨洪行泄通道。
雨水源头减排。根据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要统筹建设海绵型建筑、小区、公园等。优先解决居住社区积水内涝、雨污水管网混错接等问题,对社区内现有硬化地面进行透水性改造,因地制宜增加绿地面积,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提高雨水吸纳调蓄能力。
对易涝区域周边的雨水排放口、排水管渠和泵站进行改造,增设雨水口等收水设施和雨水管渠;在易涝区域汇水区范围内,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改造提升城市周边水库纳蓄能力,增强城市内外水系自然 连通和流动性,做好城市与上下游水库和内河水系调度,完善“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机制。
此外,《规划》还鼓励郑州等有条件的城市先行先试,在排水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布设智能化感知终端设备,满足日常管理、运行监测、灾情预判、预警预报、防汛调度、应急抢险等功能需要,提升城市内涝气象水文监测预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