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阳一人举报环境污染获奖5万元 他举报的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

  映象网记者 冯靖雯

  4月29日,记者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近期向安阳一位举报人发放5万元奖励。这事还要归功于安阳这位市民举报了一处危险废物倾倒点,经查实侦办后,32名涉案人员(正常死亡1人)全部被抓获。

  记者了解到,5万元奖励是《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的单笔最高奖励。实施以来,河南已有多起环境污染举报人获得5万元这一最高档奖励。

  倾倒危废超万吨 抓获涉案人员32人

  据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支队长王振海介绍,2019年6月,辖区一位市民拨打“12369”环保热线举报称,在某山沟发现了一处危险废物倾倒点。

  “我们属地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该倾倒点涉案危险废物达万吨以上,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该负责人介绍,在安阳市公安局在公安部和河南省公安厅的指导下,成立环境案件侦办专案组,专案组经过仔细侦察,查明了该犯罪团伙长期从事非法倾倒处置废铝灰的犯罪行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截至2021年底,涉案人员32人(正常死亡1人)全部抓获归案。该案件符合《奖励细则》有关规定,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将奖励举报人5万元。

  封顶5万元

  举报这些环境违法行为可获奖

  据介绍《奖励细则》修订实施后,该奖励条款共分5档,奖励金从500元到5万元不等,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

  一是大气、水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10倍(含)以上的;

  二是环境违法行为,受到100万元(含)以上罚款;

  三是违法企业(单位)负责人或有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是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五是发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有效避免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

  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12369举报中心负责人刘羽介绍,安阳市民举报犯罪团伙长期非法倾倒处置废铝灰的线索,符合“违法企业(单位)负责人或有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应获得封顶奖励5万元。

  当前,鉴于对举报人最大程度保护的初衷,大部分举报受奖励案件并未公开披露。

  记者搜索了近几年披露的三起奖励举报人5万元的案件,从案件的简单介绍中,可略见一斑。

  案件一:

  南阳市淇河河道污染事件。群众反映淇河河段水质异常,水体呈乳白色,且伴有刺激性气味;经调查取证认定此问题为山西跨省转移工业废弃料所致,涉事人员已被南阳市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案件二:

  鹤壁市某石料厂违法生产问题。群众反映当事人私自建设石料生产线,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违法生产,造成环境污染;经查属实,给予关停取缔,并处罚款5万元,主要责任人被鹤壁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

  案件三:

  济源示范区无名镀锌厂偷排废水问题。群众反映该厂偷排废水,造成环境污染;经查,该镀锌厂无任何环保手续,也未配套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镀锌废气直排,且清洗废水直接排入厂区西北侧土坑内,济源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人。

  去年全省发放举报奖励57万元

  “12369”环保举报热线是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窗口,也是生态环境部门紧密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该热线自2001年开通以来,全天候24小时在线服务。

  记者了解到,20多年来,河南“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并解决了上百万个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以2021年为例,省12369举报中心共办理12369电话、微信、网络举报、网站留言等6.3万件,截至目前,案件办结率为100%。

  2021年度,全省共发放举报奖励57.366万元,比2020年增加6.45万元,增幅12.7%。其中,省本级发放举报奖励17.36万元,包括线索奖7.232万元和有奖举报奖励金10.128万元。

  举报违法企业或个人,会不会因身份泄露而受到打击报复?

  对此,记者了解到,根据《细则》要求,举报受理、处罚、奖励等相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情况、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新制定的《河南省生态环境污染举报信息保密工作规定》明确,举报件经办机构要严格限定掌握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范围,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局长李国敏说:“为了我们的生活家园更绿更美丽,一旦发现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请大家及时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争做‘千万双眼睛’来监督,共同守护蓝天碧水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