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推出“组合贷款+共有抵押权登记”业务 满足职工购房贷款需求》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在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配合支持下,针对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就同一套住房开展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简称“组合贷款”)业务,推出“组合贷款+共有抵押权登记”业务。

  “组合贷款+共有抵押权登记”模式的推出,将会较好地推动郑州组合贷款业务的开展。该业务模式推出前,组合贷款不得不采用第三方机构保证担保方式,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因不能拆分房屋抵押权,贷款出资双方又不能独享抵押权,第三方担保机构便成了抵押权人。对银行而言,因不能获得房屋抵押权,组合贷款成了保证担保贷款,不利于银行商业住房贷款的风险防控,故参与组合贷款的银行较少。推出“组合贷款+共有抵押权登记”模式后,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银行一并取得房屋抵押权,组合贷款中的商业住房贷款同其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一样,不再需要第三方机构提供保证担保,更加符合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风险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