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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房客退房前放水“冲”走房东数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5日10:10  许昌晨报

  本报讯(记者 肖涛) “做房东也有烦心事。我遇到的房客真让我无语。”6月11日,市民朱女士打本报热线,讲述自己出租房屋的遭遇。

  据朱女士讲,几年前,她在信阳市买了一套单位集资房,后因为其老公工作调动,全家来到许昌。临走前,朱女士通过一家中介公司,把房子租了出去,想着可以把每年的物业费和取暖费赚出来,多余的钱还可以贴补家用。

  朱女士把房子租给了一姓张的房客。合同租期为一年,今年4月到期。由于考虑到自己一家人在许昌住着,不可能经常回去,就让姓张的房客一次性将一年的房租付齐了。朱女士本以为这样就能安心了,可没想到烦恼不停地来了。

  “他将阳台上的瓷砖弄掉后,打电话问我该谁掏钱请物业修;想安装窗帘钩,让我给他准备一套工具……什么事情都要问俺。”朱女士说,离房子到期还有1个多月的时候,她给房客打电话,说不准备续租了,房客当时也没有说什么。

  “4月,经过我一再催促,这个姓张的房客房租一到期就搬走了。”朱女士说,让人没想到的是,6月5日,她接到物业公司打来的电话,说她欠了七八百元的水费。朱女士忙找人去查看房子,发现这个姓张的房客搬走前,将屋里所有的水龙头都拧开放水。

  “我给姓张的房客打电话,他不认账。但从他搬走后,这套房子就没人进去过。”朱女士说,遇到这样的房客,她真不知道该咋办。

  针对朱女士的烦恼,河南名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艾贯勋表示,如果朱女士找人查看时,是与物业人员一起的话,可让物业人员帮忙举证,如果是自己单独查看的,这个事实不好确认,最好的解决办法是私下协调。

  租赁房屋要留心六大细节

  在市内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工作多年的李先生提醒市民,租赁房屋的时候要留心六大细节:

  一是房客应要求房东提供房屋的合法权属证明;房东要注意审核房客的身份,对外籍租客要看是否有合法居留证明,留下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记下电话。

  二是仔细核查房客租用房屋的用途。签合同后,应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到派出所签治安责任保证书,并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登记,为日后维权提供依据和保障。

  三是房东收取一至两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避免房客不交租金或水电费,以及破坏屋内设施造成损失。

  四是房东不要只定期来收房租,还应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一旦发现房客有违法犯罪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是注意不砍价的房客,这种房客很可能转租后卷款逃跑。

  六是双方在租赁合约中要详细划分逾期交租责任,有无权转租、分租及损坏屋内设施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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