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许昌讯(记者 韩争强) 7月9日,本报以《教育局长不知“禁办补习班”》为题,报道了许昌一中部分教师违规办补习班一事。当天上午,违规补习班即被叫停,多名责任人受到处理。
昨日下午,许昌市教育局纪委书记马京克和该局一名党委成员找到记者,通报查处情况。马京克说,报道见报的当日,许昌市教育局立即召开党委会,并组成由纪委书记和局党委委员、督导团办公室主任带队的联合调查组,到一中进行调查。经过调查,他们认为今报报道属实。
马京克通报说,经过他们调查,发现在这次违规开办补习班事件中,共涉及许昌市一中5名教师。这个违规补习班在三天的时间里,已经招收了195名学生。每名学生收取了400元的补课费。当天上午,教育局已责令补习班停办,并限令在7月10日下午6时前,将收取每名学生的400元补课费全额退还。
昨晚7时,马京克向记者通报了处理结果,鉴于许昌市一中校长负有监管失察责任,责令其写出深刻检讨,市直单位通报批评;对举办这次补习班的主要负责人许昌市一中教师董安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对其他4名教师责令写出检讨,全市通报批评。
许昌市教育局纪委书记马京克通报说,针对此事,许昌市教育局全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认真反思,并于7月9日上午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对暑期公办教师有偿补课进行全面排查,所有补课行为一律停止,对顶风违纪,违规补课的,一经发现,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纠风工作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