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李雅静
从今年10月1日起,郑州市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申请产权登记。 这意味着,长期以来没有国有产权证明,只有“乡产证”、“村产证”的“小产权房”,财产权将更有保障。 不过,村民之外的人士购买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不予登记;违法违规开发的“小产权房”也不予登记。 什么情况需要登记? 房屋权属设立、变更、 转让都应进行登记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俗称“小产权房”。商品房是有房产证的,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种种原因,没有国家统一的产权证明,最多只有“乡产证”、“村产证”。 最新出台的《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暂行办法》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权属不管是设立、转让、变更还是消灭,都应进行登记。市房管部门负责市区各区集体土地上房屋的登记工作。 办理登记多长时间? 所有权登记证件齐全 30天内能发证 申请人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一般多长时间能拿到证书?所有权登记的,30个工作日内发放房屋所有权证;抵押权、地役权、预告登记、更正登记的,10个工作日内发放相应权属证书;异议登记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不予登记的,即时书面通知申请人。 初始登记时提供什么材料? 集体房屋要提供村民会议同意证明 办法规定,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村办企业等农村集体建设房屋初始登记时应提供: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房屋测绘平面图;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进行登记的证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村民自建3层以下(含3层)房屋以及村民小组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房屋,由于历史原因用地和规划材料缺失的,补办相关手续后,可予以登记。 哪些情况不予登记? 违法违规“小产权房”或向村民以外人员销售的不予登记 以各种形式在集体土地上违法违规进行开发建设或变相进行开发建设,未依法取得相关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并违法违规向土地所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销售的房屋不予登记。 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集体土地上房屋不予登记,待改造完成并安置完毕后按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登记。 不能提供有效的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不符合城乡规划的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房地产权属争议未解决;转让农村村民住房,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司法机关查封或限制房屋权利,有以上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