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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近万养路费征稽人员被安置 岗位工资待遇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3日08:51  河南商报

  商报讯(记者 施彩英)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后,河南省“闲置”下来的9300多名交通规费征稽系统人员,通过培训,终于有了新去向。

  今年年初取消公路养路费后,原来的9300多名养路费征稽人员的去留成了人们非常关心的问题。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召开全省交通规费征稽人员转岗安置工作会议。

  省编办副主任刘建军说,全省交通规费征稽人员的转岗安置按机构编制、人员的隶属关系分别由所在省辖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责。同时,省、市、县三级政府的事权不变;省、市、县原机构规格和人事隶属关系不变;原有的经费供给渠道不变;人员的身份性质不变。这意味着,人员转岗后,岗位工资待遇将保持原样。

  对于原交通规费征稽人员的新去向,有四种渠道:年满50岁以上、工龄30年以上的干部职工,鼓励自愿提前退休;在交通运输行业内部转岗,省辖市级征稽人员转岗,可从事市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和相关业务;各县(市、区)级征稽人员转岗,可从事县(市、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及相关业务。

  另外,部分征稽人员将由税务部门接收,按有关规定,从现有在编征稽人员中择优录用或调任到税务部门。还有部分征稽人员需要地方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或地方招收人员时,优先从交通规费征稽人员中选用。对于离退休人员,将由市、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安置。

  对于征稽人员的安置实行“先整体转岗,再逐步分流”,人员安置期间,将继续做好清欠退费、清产核资等工作,5月底前,各地征稽人员安置完成既定目标,路政管理机构挂牌并正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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