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尚杰
本报开封讯 投资150万元,尉氏县农业局修建10公里长的机耕路,在使用不到一年后便损坏严重不能使用。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该局原局长李某因在该条道路施工过程中滥用职权,被检察机关刑拘。
近日,尉氏县朱曲镇的村民向记者反映,2007年6月,该县农业局拿着100余万元的农业项目拨款,给几个村里修了10公里长的柏油路。修成不到两个月,路基大部分下陷成坑,路面多处出现坑坑洼洼。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朱曲镇,发现路面确实坑洼不平。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尉氏县农业局,纪检书记李双全介绍,2007年7月,该局用150万元的农业项目拨款,在朱曲镇修建了10公里长的机耕路,主要是供拖拉机、收割机通行。当年10月道路修好,到去年9月时道路已损坏严重,五村至蔡张村这段900多米长的路段,破坏尤其严重,到处是大坑,雨天非常泥泞,已经无法通行。
李双全介绍,尉氏县农业局接到群众反映后,多次要求施工负责人杨某维修,但杨一直推托,最后,农业局又筹集了25万余元,对该路段进行了维修,目前已经竣工。“至于该条道路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纪委和检察机关正在调查。”
记者从开封市检察机关了解到,根据规划设计,由于地势较低,朱曲镇修建的机耕路需铺设50厘米高的地基和5厘米高的油面,尉氏县农业局原局长李某擅自做主,在施工中同意承包商不铺设地基、降低油面厚度,造成该路质量低劣,投入使用后损毁严重。鉴于李某涉嫌滥用职权,检察机关6月3日已将其刑拘,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