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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遭遇高温天气 专家呼吁立法保障劳动者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4日11:37  河南电台新闻广播

  连日来我省部分地区连续遭遇高温天气。如何保护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的权益,专家建议应尽快进行立法,通过法律来强制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6月23日两点,郑州市再次发出高温橙色预警,市区内最高温度达到38、9摄氏度。一位正在执勤的交通协管员老吴告诉记者,这样的高温天气让他非常难受:"刮得风都烧得慌,都烫得慌。一下午,这杯子三斤多,得两杯水。"

  据了解,我省去年曾发布了高温津贴标准,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每人每天10块钱。对此,当记者问起是否有高温补贴时,老吴话语中透出了无奈。

  "光说高温应该给的,俺都没有。至今都没有这钱。工作3年了。提过没有回音,没人管。具体咋弄不清楚。谁能很问他要。"

  由于高温津贴标准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不具有强制性,因此,省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蔡树峰表示,我省也应该像重庆市一样,尽快制定出一部《高温天劳动保护办法》,通过法律来保护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权益:“要有一种强制性措施,就是通过立法。我认为出台这方面法规,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应该说是一种进步,应该提到日程上来。”(河南台记者王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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