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成燕)如何打击旅游活动中的欺骗、强制购物等行为?如何对不合理低价游进行专项整治?记者昨日从省旅游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从10月下旬开始的一个月时间内,将在全省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郑州、许昌、漯河、开封、商丘、周口、洛阳、三门峡、平顶山、巩义、兰考、汝州、永城、鹿邑进行检查。第二阶段对安阳、新乡、焦作、濮阳、鹤壁、济源、南阳、驻马店、信阳、滑县、长垣、邓州、固始、新蔡进行检查。整个检查由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省旅游行政执法总队)组织实施,各省辖市(直管县)选派一名旅游质监执法骨干参加。检查重点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或赴台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等行为;以虚假旅游广告宣传误导、蒙骗旅游者的行为;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购物点违法经营等行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应用和覆盖情况,旅游合同规范使用情况;星级饭店内部建制及设施服务等情况;A级景区(点)经营秩序、服务质量、安全警示等情况。

  按照要求,每个省辖市应检查旅行社5家以上、景区2个、星级饭店2个,以及导游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工作结束后,省旅游局将向社会通报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