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省委确定的主体责任落实年,也是责任追究年。党风廉政建设出了大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今年以来,我省不仅以雷霆之势“打虎拍蝇”,同时,还紧盯“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给单位负责人戴上“紧箍咒”。

  此前,省纪委就曾通报多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对于不敢担当、不敢负责的单位领导追责任动真格!

  近日,信阳、漯河等地又通报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多个单位党委、纪委负责人被追责,来看看都有谁吧!

  信阳:对5起“四风”典型案件进行责任追究

  近日,信阳市纪委对查处的5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两个责任”追究。分别是:

  潢川县教体局下属单位违反工作及财经纪律责任追究案

  经查:潢川县张集乡所属各学校多名教师上班不正常、中心校多造“聘用教师工资册”解决超支的招待费。

  对此,县教体局局长闵家玉、副主任科员何建国(包片领导)负主体责任,纪委书记冯建斌负监督责任。经研究,潢川县纪委给予闵家玉党内警告处分、何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冯建斌诫勉谈话。

  违纪通报一览表:

  河南多地纪检监察机关点名通报四风懒政和违纪问题

  漯河市纪委通报六起涉医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河南基层巡察启动半年 查出4274条违纪违法线索

  信阳漯河濮阳洛阳等地多单位一把手因下属违纪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