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惠婷)省纪委近日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漯河市郾城区教科体局党委书记王酉军等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事由:2015年8月,漯河市郾城区城关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赵晓刚在郾城区某超市购买价值3000元的购物卡用于个人消费并在单位财务报销,其后对抗组织调查。

  许昌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陶晓强等领导干部因下属单位公款旅游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事由:2014年4月,许昌市中心血站副站长陈辛杰、刘少磊等7人在赴青岛参加研讨会期间公款旅游。

  驻马店市中心血站党支部副书记、站长王金林因单位多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事由:2014年3月,驻马店市中心血站副站长岳挺等5人到南京、扬州考察,回程途中到安徽黄山、六安等地游玩,考察结束后将外出考察及旅游费用5630元在市中心血站列支报销;2015年5月,市中心血站基建科科长王德松、财务科科长王国敏到山东考察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到辽宁大连游玩2天,后二人分别在中心血站领取6天的出差补助1080元;2015年6月,岳挺等4人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培训期间到包头草原、鄂尔多斯新城等地游玩、购物,后将外出费用21124元在中心血站列支报销。

  汝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松伟等领导干部因下属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受到责任追究。

  事由:2014年7月3日,汝州市工商局经检大队副大队长何立新带领工作人员到某企业送达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违规接受该企业宴请并午间饮酒。

  长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俊波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事由:2015年5月3日12时至14时,长垣县公安局控申科科长王际轩公车私用,驾驶豫G5321警车在某营业性酒店就餐,并将该警车停放在省道S308延长线边,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