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以和为贵。然而,一些“疯狂的拳头”却打碎了家的温馨。日前,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获表决通过,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家暴受害者应该怎么做?该如何预防及化解家庭暴力呢?
恐吓等精神暴力纳入家暴
全国妇联的调查数据显示,有24.7%的女性曾在婚姻中遭受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因家暴引发受害妇女杀夫等“以暴抗暴”的刑事案件不在少数,家庭暴力已成为影响婚姻家庭幸福的毒瘤。
在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而且,“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北京路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表示。
新法明确,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其他单位,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遭受了家庭暴力,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
家暴是种病态心理
中日友好医院心理咨询门诊副主任医师王彦玲表示,其实,在家暴中,无论男方还是女方,都是一种病态心理。很多家暴中的男人,表面上很强势,其实内心却是一个非常不自信甚至自卑的人。他骂人、打人和惩罚人,事实上却是一个压抑自卑,建立自信的过程。作为他身边最亲近、最知根知底、最柔弱和最无需防范的人——妻子便首当其冲成为受其“自卑心理”虐待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