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于今年1月上旬出台了号称近年来最严格的禁限燃烟花爆竹方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随后多次发出联合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禁限燃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倡导人民群众以环保、文明的方式欢度新春佳节。记者调查了解到,衢州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有的还要求所有党员与所在社区签订了《烟花爆竹禁限燃党员承诺书》。
有的地方更将党员干部燃放烟花爆竹作为违纪违法事项来对待。根据浙江省淳安县纪委发布的通知,淳安县下辖各乡镇纪委、县属有关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各派驻(出)机构有权对县政府关于禁燃和限燃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纪依规进行追责处理。
对此,有地方干部群众认为,各地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禁放令”对引导人们自觉减少烟花爆竹燃放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在购买和燃放环节缺少有效的监督手段,效果还有待观察。“转变观念和一些生活方式,主动加入少放或不放的行列,为少一点霾多一些蓝天尽自己一份力,同时也把这种观念传播到更多人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做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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