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市人社局发出通知,全市人社系统将于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就业帮扶活动,集中帮扶13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

  政策规定,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拥有郑州户籍或在郑州市连续居住且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向人社部门申请认定。具体包括13类: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残疾人、登记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成员、农村家庭参战退役士兵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中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的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登记失业的军烈属。

  按照计划,凡被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可享受到免费职业介绍、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费补贴、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税费减免、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及创业帮扶补贴等多项优惠帮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