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本月劳动监察机构在全市启动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检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根据规定,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同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每人每天10元。

  据介绍,为保障高温天气劳动者合法权益,市劳动监察部门在全市集中启动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高温津贴发放。为方便职工举报投诉,市劳动监察支队举报电话67439828、市劳动保障热线电话12333,以及各县市区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电话都将24小时值守,及时受理高温津贴的举报投诉。

  对于群众举报和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逾期不整改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案件给予社会公开曝光。

  记者 罗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