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将继续在全省实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计划设置200个岗位。
设置范围
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不含高等学校中专部)的专业课教学岗位。
设置时限
2018年秋季学期-2019年春季学期。
设置数量及经费
2018-2019学年第二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全省共设置200个岗位,根据各扶贫开发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的需要统筹分配名额,每个兼职教师特聘岗位补助资金3万元(实施过2018-2019学年第一批兼职教师特聘岗项目的卢氏县、淅川县、台前县、嵩县、光山县、泌阳县、新蔡县7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不再申报)。
遴选条件
特聘兼职教师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的教学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
一、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可累计计算),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
(一)在大、中型企业生产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
(二)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难关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五名),起草编制1项行业或市级技术标准、规程;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承担过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并通过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五)在指导青年技术人员和职业院校学生进行技能训练,培养学徒,传授技能技艺方面具有突出贡献。
三、在相关行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特殊技能的高技能人才或能工巧匠,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挖掘传播传统技术工艺、为师带徒方面取得实效,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
兼职教师特聘岗的管理
岗位申报
1。有关中等职业学校遴选特聘兼职教师。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在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等行业的省内外龙头企业按照个人申报、行业企业推荐、学校评估考察的程序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工程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专业技术技能人员作为本校的特聘兼职教师,并向省教育厅申报备案。
2。兼职教师特聘岗工作任务要求。每个兼职教师特聘岗每学期的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80学时;每名特聘兼职教师在完成授课任务的前提下担任的授课岗位最多不能多于2个。
检查考核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对特聘兼职教师工作完成情况、协议履行情况和学校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考核。
温馨提醒
2018-2019学年的兼职教师特聘岗申报工作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开始进行,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于2018年11月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特聘岗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初审后报省教育厅。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特聘岗申请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特聘岗汇总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特聘岗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联系电话:0371—69691879
记者:卢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