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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杨书贞 摄影 许俊文

  本报持续报道的的老楼加装电梯再迎实质性进展。5月22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住建局了解到,该局日前下发《金水区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在郑政文(2018)208号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的具体流程,同时再次明确对低层住户极力反对加梯可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

  | 8部门+街道办+相关专家=联合审查

  近期,本报接到众多电话反映老楼加梯协议公示和施工图审查已经完成,但接下来不知该咋办了。这不,细则来了!

  《方案》明确,联合审查阶段金水区加梯办负责召开由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分局、区保障办、区征收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人防办、街道办事处、相关专家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对申请加装电梯的项目进行联合审查。确实需要现场勘验的,由区加梯办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验。

  具体流程为首先由设计单位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及设计方案,然后街道办、社区工作人员汇报民意征集及公示情况,再由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联审单位进行审查,最后审查通过后,区加梯办出具联合审查会议纪要,抄送各参会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将通过审查可以实施的项目进行公告。

| 4部门+社区居委会=联合竣工验收

  | 4部门+社区居委会=联合竣工验收

  《方案》明确,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对加装电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竣工验收前申请人应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区加梯办组织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保障办、区市场监管局、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参与联合验收,通过联合验收的,由区加梯办出具联合验收会议纪要,抄送各参会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将通过验收可以交付使用的项目进行公告。联合验收通过后,电梯方可交付使用。

  [释疑]低层业主“死活不同意”该咋办?

  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问题上,最大的难点在于业主意见统一。现实情况中往往是好不容易协调到大多数业主同意,但是在一、二层住户处遭遇“肠梗阻”。面对一户反对、全单元难加梯的窘境,业主们难道就束手无策了吗?

  《方案》再次明确,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物业公司等应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予以协助。业主之间发生争议,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请求调解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应依法组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探访]有疑问可向社区居委会咨询

  [探访]有疑问可向社区居委会咨询

  5月22日,记者联系到金水区住建局建管科相关负责人,该人士表示将在本周组织参与联合审查的8大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联合审查演练。同时拟于下周对各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进行集中宣传培训,宣贯加梯相关政策,并介绍外地加梯先进经验,培养向老百姓释疑解惑的专业人员。“经过培训后,业主有问题可以直接咨询社区工作人员。有疑难问题我们也将协助解答。”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该人士同时表示,联合审查将采取一周或半月集中开会的形式进行,对街道办事处提交上来的申请进行集中审查、联合办公。如果遇到申请件数较多,则会一周开一次联合审查会,高效助推老楼加梯稳步推进。

[小贴士]业主向街道办提交申请资料一览

  [小贴士]业主向街道办提交申请资料一览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金水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

  (2)相关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

  (4)经社区居委会盖章的加装电梯协议和公示报告;

  (5)加装电梯设计方案文本一式两份(总平面图、楼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相关文字说明;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7)郑州市金水区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审查备案表;

  (8)郑州市金水区加装电梯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9)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应在《金水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汇总后上报区加梯办,进入联合审查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