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推出新政 助力上班族“看娃”不犯愁》

  人民网郑州4月12日电(尚明桢)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招收2—3岁的幼儿;2025年,要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日前,河南省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多样性需求。

  据统计,2020年,仅郑州市就有60万婴幼儿需要入托。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市场需求非常旺盛,但现有供给却严重不足。《意见》明确,到2020年年底,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均建立1—2家符合河南省实际、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的覆盖全省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

  如何平衡好孩子与事业?很多父母“进退两难”。《意见》强调,要依法保障职工产假、护理假期间待遇。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意见》支持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加大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政策支持力度,满足适龄婴幼儿家庭的照护需求。

  除了给父母创造照顾条件,《意见》还要求,要加大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各级政府要按照标准和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在城市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中,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家庭生活状况及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招收2—3岁的幼儿。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多层次婴幼儿照护服务。

  《意见》强调,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各级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培养人才、综合奖补、融资支持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