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晚报

  原标题:《事关您的社保发放 请注意查收——八种方式 实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可以采取八种方式进行领取社保待遇资格的认证,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防范和化解社保基金流失风险,提高社保服务便捷化和人本化水平——9月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印发《河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意见》,对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切实做到认证对象全覆盖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是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途径。

  根据《意见》,我省省级资格认证系统已和业务系统数据实现对接,省级资格认证系统数据涵盖全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

  我省资格认证对象暂确定为以下五类: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意见》提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途径做好以上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做到认证对象全覆盖。

  八种渠道进行资格认证

  咋认证?啥渠道?我省将高效利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系统”和“异地资格认证系统”,不断提升资格认证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目前可以通过以下八种途径进行资格认证:

  信息比对认证。省中心将定期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公安、民政、司法、卫健、交通、旅游等部门的人口管理、殡葬、服刑、就医、乘坐飞机高铁的实名验证场景等外部共享信息,与业务系统数据进行比对筛查,核实和确认参保人员领取社保待遇资格;人社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系统”定期发布与其他部门的数据比对结果。

  手机APP自助认证。利用“河南社保”、“掌上12333”、“豫事办”等手机APP和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互联网自助认证。通过配备摄像头的电脑登录至“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河南社会保险中心门户网站”、“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自助一体机自助认证。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到各级社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金融服务机构、社区街道办等机构的社保自助一体机上进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认证,认证结果更新至省级资格认证系统中。

  经办柜台认证。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可自愿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单位、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村(社区)协办员办公处,通过经办柜台进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认证。

  上门服务认证。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通过自助方式认证的省内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由本人或亲属向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服务。

  异地居住认证。对在省外或境外异地居住的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积极引导其通过自助认证的方式进行资格认证。境外居住的,要按照有关内容完成资格认证。

  当地自行认证。当地已具有认证途径并自行开展资格认证工作的社保经办机构,在确保认证数据准确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可继续按照当地认证途径开展工作。

  规范构建递延认证周期

  根据《意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未满18周岁的不设认证周期。

  认证周期采用递延计算方式,认证周期开始时间为最新认证时间,新增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认证周期开始时间为确认享受待遇的时间,截止时间为开始时间加上设置的认证周期。每个认证周期内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每认证一次,最新认证时间即为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认证周期截止时间自动向后递延,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得再设定统一的认证开始时间。

  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可以通过“河南社保”手机APP、“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河南社会保险中心门户网站”和自助一体机查询自己最后一次认证成功时间和认证方式。

  认证结果或将关系到社保待遇的发放

  我省规定,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利用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的最新认证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社保待遇的停发、暂停和恢复发放工作。

  其中提到,参保人员在享受社保待遇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预先采集指纹和人脸等生物特征信息,凡未采集生物特征信息的,暂不发放社保待遇。首次采集生物特征信息,应在享受社保待遇之前两年内进行。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