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日报

  原标题:《还有机会!河南“省考”部分职位将补充录用》

  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和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申报情况,部分职位将进行补充录用。1月11日,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得此消息。

  根据《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报考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40分)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补充录用。

  已被确定为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对象,以及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人员,均不得参加补充录用。

  同时,《公告》提出,补充录用在笔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即报考者只能报考与自己笔试时应答试卷种类相同的职位。如:原报县级以上职位的报考者,只能申报县级以上职位;原报乡镇职位的,只能申报乡镇职位;原报公安职位的,只能申报公安职位。

  此外,参加补充录用的报考者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补充录用报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报考者于2021年1月14日9时至1月15日17时,通过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从公布的补充录用职位中选择申报职位。

  根据要求,参加补充录用的人员,不得改变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申请一旦提交,无法更改。1月15日17时后,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申请,也不能再以任何方式补报。

  2021年1月18日9时至1月19日17时,有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根据拟补充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申报本省辖市、本招录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也相同的,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均进入面试。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后,不再对其他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申报人员均审查完毕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

  资格审查通过现场或网络视频进行,具体方式由相关省辖市公务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确定并公布。

  2021年1月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有关省辖市、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工作专用网站,查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补充录用只进行一次。面试结束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