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封发布

  原标题:《开封:9月30前城区电动自行车全部上牌》

  9月22日,开封市创文办、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开封市决定开展城区电动自行车标识化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区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让人民群众的电动自行车更有安全保障,让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让城市的道路交通秩序更加文明、畅通、有序,开封市决定开展城区电动自行车标识化管理工作。

  本次城区电动自行车标识化管理工作,分为宣传发动(2021年9月12日- 9月20日)、安装标识牌(2021年9月21日- 9月30日)、依法治理(2021年10月1日启动)三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将通过发放免费安装电动自行车标识牌告知书、上牌流程宣传页等,让电动自行车标识化管理工作走进群众,让人民群众对这项工作知道、了解和接受,并积极主动配合参与这项工作。

  这次城区电动自行车标识化管理工作涉及安装范围有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龙亭区、鼓楼区、禹王台区、顺河回族区、祥符区六个区,共设置车牌安装点387个(不含祥符区),其中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03个、龙亭区51个、鼓楼区69个、禹王台区47个、顺河回族区117个,预计发放车牌约45万副。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GB17761-2018)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安装绿牌,其余的安装黄牌。

  目前,开封市辖区已经安装防盗备案标识牌且完好的,不需要重新上牌。

  上牌时,车主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通过微信扫描开封交警“电动自行车上牌”小程序,录入个人信息、车辆信息。录入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车辆信息二维码,然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到就近车牌安装点,向工作人员出示二维码,验证审核通过后,领取车牌、拍照上传并进行安装。若购车发票丢失,需要车主本人手机登录“电动自行车上牌”小程序,签订车辆来源合法承诺书并上传。

  此项工作所有涉及的车牌均为免费发放。

  至2021年9月30日前,电动自行车标识化管理率(上牌率)达到100%,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

  自2021年10月1日起,开封市公安交警支队将依法依规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驾驶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或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执勤民警发现后,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对其它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