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12月27日、28日、29日举行。为了严肃考风考纪,省招办将对在此次学业水平考试中有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单科或全科作废和记录在个人诚信档案等处罚,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而去年,我省共有114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因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行为,在高招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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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究竟是“铁腕铸诚信”?还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东方今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东方今报记者 赵媛
【处理】 114名考生考试作弊没能上成大学
昨日,省招办通报,去年全省共有114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因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舞弊,在高招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这些考生的违纪舞弊行为,被记入了考生个人诚信档案,这些档案高校录取时可以参考。”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陈大琪说。
今年,省招生办将对在今年学业水平考试中有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单科或全科作废和记录在个人诚信档案等处罚,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
【声音】 支持派:应加大作弊“成本”
“记入诚信档案,公布作弊考生名单等会对遏制作弊起到一些作用,但根本解决办法还是建立社会诚信机制。”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杨捷说,社会如果建立完善的诚信机制,就相应提高了作弊的成本。
杨捷说,西方一些国家有相对完善的诚信机制,个人诚信记录将跟随人一辈子。“比如可能会找不到工作,或者在银行不能贷款等。”这些后果让人从源头上断了作弊等不诚信的念头。
记者采访中,大部分老师和学生、家长对此都持认同态度。“加大对作弊考生的处罚,也等于保护了不作弊的学生。”家长陈先生说。
“诚信教育不能从考试前做起,必须构建长效的诚信教育机制。”河南省实验中学老师李功毅说,可以将“诚信档案接受社会有关方面查询”、“作为招生参考条件”等对考生进行震慑和约束。
质疑派:是否会让学生产生心理阴影?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都是十七八岁的孩子,有时可能是一念之差,这样处理是不是有些重?”家长吴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如果在网上公布作弊学生名单,会不会让他们产生心理阴影。吴先生说,不知这算不算侵害学生隐私,如果能把惩罚过程透明化,使适当保护作弊学生,教育其余学生结合起来,就更好了。
“隐私应当是不危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而考试作弊已危害了他人和社会利益,不能被当做隐私保护。”杨捷说,法制不健全也是出现这些疑问的因素,国家应尽快出台《考试法》,让考试操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从法律制度上清除作弊赖以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