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中昱报道
为获取不义之财,一名女子用自己当诱饵,伙同他人采取恐吓殴打手段,敲诈旧“情人”4000元。目前,通许县警方已将该女子及其同伙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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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某村女子罗某好吃懒做,以与多名男子保持“情人”关系为谋生手段,李某便是罗某“情人” 中的一个。去年12月20日上午,罗某与新“情人”张某及朋友云某、韩某、王某在通许县城逛街时,李某给罗某打来电话,想与其幽会,罗某当即拒绝。张某知情后对罗某说:“既然他想与你幽会,咱就先应了他,然后敲他一笔。”张某的想法立即得到了罗某等人的同意。当日中午,罗某给李某打电话,约其幽会。当晚10时许,李某如约而至。两人正在缠绵,张某、云某等人闯入屋内,以李某玷污了罗某为由,对其进行殴打,并索要5000元赔偿金。迫于张某等人的淫威,李某最终掏出4000元“了事”。
案发后,李某自知理亏,未敢报案,但心里一直窝火。3月17日9时许,在纠结了近3个月后,李某最终选择报案。通许县警方接到报案后,很快将张某、云某、罗某等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