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人员被袭身亡现场 执勤人员被袭身亡现场
另一名执勤人员接受包扎 另一名执勤人员接受包扎

  映象网讯(记者 巫晓)11月4日上午,有网友爆料:今天早上7时40分许,在洛阳市龙门大道与开元大道口东北角发生一起持刀袭击执勤民警的恶性案件。行凶者是本地人,一共持刀袭击了3个人,一名协警当场死亡。据初步了解,昨天嫌疑人违反交通法规,车被扣。今早来要车,被拒,然后持刀行凶。

  上午10时许,洛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洛阳发布通报。通报称,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男,42岁,洛龙区人,已被现场和执勤民警和群众当场擒获。邓某某暴力袭警致1人死亡,3人受伤。

  据邓某某供述,11月3日6时许邓某某无照驾驶三轮摩托车违章被执法人员查处,邓回家后预谋报复并大量饮酒。11月4日,邓携带尖刀窜至案发地报复行凶。目前,受伤人员仍在抢救,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链接]暴力袭警将从重处罚

  据悉,在刚刚过去的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从此,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了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其中,文中所指的“第一款”,内容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新增第五款的规定意味着,对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袭击的,将按照妨害公务罪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