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孩子问题吵架

  张某说,他和妻子的关系还行,有时候会因为家庭小事吵架,但夫妻间拌嘴也是正常的。妻子照顾家庭,平时还干着农活儿,非常孝敬公婆。

  在教育孩子方面,张某与妻子有些分歧。张某说,孩子从小跟母亲关系好,妻子宠爱孩子,给孩子钱花,而他希望孩子能够懂得节省。他在建筑队工作,每天工作很辛苦,就是想为家里多挣点钱。

  张某说,农村人都知道,敌敌畏的气味比较重,有一点儿就能闻出来。妻子当时放的量也不大,即使吃下去也没有生命危险。他当时报案也是一气之下,目的不是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只想教育她一下,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

  张某承认自己在这件事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他有些急躁,甚至有些偏激。事发当天,他的言语失当,导致妻子情绪失控。自从妻子进去以后,他非常难过,希望她能够回家。

  儿子盼母亲早点回家

  陈某的儿子说,他和妈妈的关系特别好,父亲打他时,妈妈都很护着他。民警将妈妈带走后,他很难过,晚上做梦都是梦到妈妈回来了,家人团聚在一起。

  在陈某儿子眼中,父亲性格内向,不愿意说话,也不爱出去跟别人聊天。父亲早出晚归,一分钱一分钱地攒,是个很节省的人,为了这个家不容易。这回这件事,母亲是想吓唬父亲,而父亲报警,就是想让民警劝劝母亲,从中调解一下。爷爷奶奶因为这件事也不高兴,没想到事情闹这么大,还能给判刑。

  陈某儿子说,原来,父母会经常因为小事吵架。希望这次妈妈能够早点回来,一家人团团圆圆的,好好过日子,不希望父母再因为一点儿小事而吵架。

  □律师说法

  发生家暴警方须介入

  在庭审中,陈某多次说起与丈夫结婚20多年来,曾多次被打。

  针对陈某是否遭到家庭暴力的问题,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表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多种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

  在家庭暴力中,妻子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心灵伤害也是最大的。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人,使受害人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一般会造成受害人身体疼痛、轻伤或精神痛苦,严重的会致人重伤,乃至死亡。

  在本案中,被告人曾说有两次受到较严重的殴打,其他时候,在争吵后被丈夫动手打,这些都属于家庭暴力。像这种反复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需要及时求助公安机关。先前,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基于家庭矛盾,存在推诿不介入的情况。2015年3月,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是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被害女性可以根据这些规定,要求公安机关作为。

  京华时报记者郑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