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均拿孩子录音说事
法庭上,原告方和被告方都出示了8岁孩子小景的录音作为证据。陈父出示了陈先生与小景的对话录音,称小景曾指认划照片的就是孟女士的现男友朱先生,“就是那个男的,我记得他写的字”。而孟女士一方也出示了小景的录音证据。“孩子后来主动告诉我,是奶奶教他的,还让他说我的坏话。”孟女士说。
最终,原告方表示,相册在孟女士家中发生这样的事情,孟女士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孟女士不能证明与己无关,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孟女士和朱先生认为,如果原告怀疑是他们在照片上乱划并写字,可以申请笔迹鉴定。
双方经过近3个小时的激烈辩论后,原告一方申请对照片上的笔迹进行鉴定,并拒绝法庭进行调解。
律师观点
双方都难找证据
北京兆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年认为,涉案的老旧照片具有纪念意义,照片被损毁或被写上侮辱性文字,原告有权要求损坏照片的人进行赔偿。目前法律上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赔偿金额如何计算,但法院可以根据造成损害的程度评估损失金额。
“此案的难点在于,很难通过现有证据找到损毁照片的人,找不到这个人就很难追究责任”,郭小年说,陈先生一方认为相册是在孟女士家保管期间被损坏,就应由孟女士来承担赔偿责任,但该说法不能成立,因为相册已归还给陈家,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涉案照片是在孟女士家保管期间发生的损毁。
针对孟女士的怀疑,郭小年认为,孟女士称是陈先生划伤照片后故意诬陷她,如果事实确实存在,那么陈先生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现有证据也很难证明孟女士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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