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周永生 通讯员燕天举 齐国强 陈金波)正月十三这天上午十点钟,梓某办理了出院手续,头脑十分清醒的走出病房,陈法官一行四人赶来送行,她坐着法官们的车到了家中。法官们把钱递到她的手中,并化掉了她多年的心结,幸福地踏上了归途…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家住河南省新野县县城的梓某,在一家棉纺织厂里工作,务实肯干,赢得好评,工资每月总比别人挣得多;她省吃俭用,不乱花钱,用手头积攒下的钱在县城闹市购下两间两层临街门面楼房。上层是她的安乐窝,下面向外出租,她虽然被男人抛弃成为单身,但每年不菲的收入,令她欣慰。

  同居连连受骗

  10多年的单身生活,是她倍感寂寞,找一个靠得住的男人是他追求的目标。2010年9月,41岁的她,遇到了一个38岁的小伙------章某,两人花前月下,谈话投缘,在章某的卿卿我我下,同年10月,两人在一起同居生活。

  殊不知,章某是一个游手好闲,吃喝赌博,不干工作,懒散成性之徒。他的花费全部由梓某供养。梓某认为自己的身子已经给了这个男人,只有迁就着他,保持家庭和睦,才不被街坊邻居看笑话。而章某则抓住梓某的这一弱点,接二连三的向她要钱。2011年他说考驾照向梓某三次要钱共计9000元;同年春节来临之际,向她要8000元说是办理长城保险金2011年8月10日这个男人收取梓某对外租房款10600元;2011年11月梓某的好友把2008年借她的50000元还给了她,章某说想买个汽车运输,把钱全部要去,至今汽车没有买,钱也不翼而飞。

  结婚后继续被骗

  连连受骗的梓某并没有醒悟,连连骗钱得成的章某更加变本加厉,为了使骗钱的阴谋更加天衣无缝,他在2012年4月5日,提出和梓某办理结婚证,当天以交社保为名又借17000元;这个月17日章某到杭州探望朋友,电话通知梓某向他的账号汇兑10000元,梓某毫不犹豫进行了办理;这一年8月21日,章某在杭州说是做生意陪了钱,叫梓某向他账户汇兑5000元,梓某照办不误。

  就这样,章某用三寸不烂之舌,骗取梓某一笔笔血汗钱,来满足自己花天酒地,赌博嫖娼。当他提出要钱,被对方拒绝时,他在软磨硬泡不奏效的情况下,露出了穷凶极恶的本性,对梓某威胁要离婚。被几乎榨干了油水的梓敏在重压之下,再也支撑不下去了,整日皱眉不展,郁郁寡欢,闷闷不乐,说话颠三倒四,处事丢三忘四,上班多次出事故,被工厂解雇,成了病号,三番五次住医院。2014年2月1日开始分居。

  法庭讨回公道

  2015年6月1日经南阳耿介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梓某患有癔症。梓某在病情稍有好转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章某告上了法庭,诉求与章某离婚,并有章某归还和她同居时的借款,和婚后所骗取的钱,还要求章某支付50000元住院的医药费。

  河南省新野县法院城关法庭,历经两次开庭审理,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由被告质证,被告对个别证据提出异议外,对其他证据供认不讳。法庭与2015年8月31日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许原告梓某与被告章某离婚。

  二、被告章某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梓某81600元[从实际借款的104.600元中扣除两人共同消费的18060元]。

  三、原告梓某要求被告章某支付50000元,没有票据支持,法庭不与采信。但原告患癔症住院治病,与原告提供的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相互印证,原告住院治疗癔症情况属实。被告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梓某经济帮助费5000元

  四、关于原告梓某与章某婚后,通过汇兑、转账等方式分别向章委转入的10000元、5000元,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被告对10000元的事实予以否认,称自己记不清了。对转入的5000元,被告称,说不清楚是两人共同花了或是一人花的。而原告也没有证据予以印证。法庭认定是婚后两人的共同财产,判决章委向原告梓某归还一半。

  案件受理费710元,有原告梓某负担410元,被告章某负担300元。鉴定费702元,由被告章某负担。

  暖流化掉心中结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章某既不上诉也不执行。法庭的法官先后五次上门,章某终于在9月29日如数把钱递到了陈法官手中。陈法官带着办案人员,把钱送到正在住医院的梓某面前。见她神志仍然不清只好把钱代为保管。腊月二十三这天中午,陈法官几人来到医院对梓某进行慰问,见她头脑清醒了许多,就告诉她,你打官司打赢了,被告章某把钱还给了你,由我们替你暂为保管;你提出和他离婚,我们采信了你的主张……法官们为她送去了慰问品-——苹果、罐头、香油、面粉、大米。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