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宋德明 冯 帆)为争女友,惠某纠集几个好友驾两辆轿车追砍“情敌”的轿车,结果不仅赔钱,人也被判刑。昨日,记者获悉,社旗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惠某等两人提起公诉,两人都被判刑。

  社旗县李店镇21岁的惠某对一朋友的妹妹产生了好感,遂对其展开追求,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朋友的妹妹已经有了男朋友马某。2015年6月13日,当惠某得知马某和朋友的妹妹在一起时,感到咽不下这口气,产生教训一下马某的想法,迫使他们二人不敢继续交往。

  之后,惠某就与好友张某和党某(另案处理)等人,驾驶两辆车来堵马某。马某看到惠某等人的眼神和表情不对劲,感觉事情不妙,于是开车就跑。惠某等人驾驶两辆轿车,以130多公里的时速疯狂追赶。两辆车交替拦截马某的轿车,企图逼停他。党某的车与马某的车发生碰撞,坐在车上的人拿起50余厘米长的砍刀砍砸马某的轿车,将马某的车多处砍砸损坏。后经鉴定,马某的车损伤价值335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惠某等人追逐、拦截他人,情节恶劣,且任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判决被告人惠某和张某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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