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河南人李某驾车途径靖江,从京沪高速靖江南出口下高速后,遇到了正在例行盘查的市公安局江阴园区派出所民警。为了配合检查,李某将车辆熄火停靠路边,就在他打开车门的一瞬间,一把大刀从车座缝隙间掉了下来,明晃晃的刀具着实把民警吓了一跳。

  李某一直和老乡在外地打工,前一段时间老乡在夜间休息时被窃贼盗走了钱财。李某觉得害怕,便托人买了一把大刀,刀身长约50厘米,刀柄约10厘米,每天 带在车上防身。李某称,自己并没有用刀做过不正当的事情,而且也不知道携带刀具违法。民警介绍,除了管制刀具不能带,一些网上购买的警用电棍、辣椒水、强 光手电等,这些器械一概不得携带、使用,违者公安机关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警方没收了李某的刀具,并对其进行警告。

  (靖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