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家住济源市的6岁女童小芳(化名)和接自己放学的妈妈行走在人行道上,不料,道路上方一高压线杆意外起火,燃烧物碎片恰巧掉落到在此经过的小芳身上,小芳背上瞬间起火。

  经医院诊断,小芳为浅二度烧伤。小芳家人找到了他们认为应当承担责任的幼儿园和电业局。然而,让小芳家人愤怒的是,事发后,两家单位相互推诿,均称此事与其无关。

  6月8日,济源一市民向记者反映了自己的“窝心”遭遇,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随即进行调查采访。

  飞来横祸 高压线意外起火灼伤女童

  6月2日,刚刚过了六一儿童节,然而,对于济源市金拇指幼儿园的6岁女童小芳(化名)来说,则好像经历了一场噩梦。

  小芳的妈妈杨女士向记者讲述了遭遇的可怕一幕,当天下午6点20分左右,幼儿园放学后,小芳和妈妈像往常一样牵着手走在回家的路上。

  途经济源市向阳街第一幼儿园门口南侧的人行道时,突遭人行道上方一高压线杆设备意外着火,燃烧后熔化后的物料碎片,正巧掉落在小芳的身上和书包上。

  小芳吓得哭着喊,“妈妈,我后背着火了!“事发突然,孩子妈妈杨女士赶紧用随身携带的瓶装水浇灭了孩子身上的火。见孩子哭着喊疼,杨女士和路人赶紧拨打110和120,将孩子送到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

  小芳的父亲卫先生告诉记者,在现场,见到了到达现场处置的电业局人员。查看现场后,电业局人员向小芳家人表示,“该住院住院,该治疗治疗,没钱给我们说。”并陪小芳家属到了二院,垫付3000元医疗费。

  经医院诊断,小芳(化名)全身面积3%烧伤,属于浅二度烧伤。

事后讨说法 涉事方均称与其无关相互“踢皮球”事后讨说法 涉事方均称与其无关相互“踢皮球

  6月4日,小芳医院伤情稳定后,小芳父亲卫先生电话联系了先前出现场的济源供电公司人员,想问后续事情咋解决。但此时,对方改口了,表示起火的高压线杆属于济源市第一幼儿园的设备,责任应该由幼儿园负责。

  随后,为验证其说法属实,该名工作人员为卫先生出示了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和济源市第一幼儿园之间的高压供电合同,让卫先生去找济源市第一幼儿园协调。

  6月6日,小芳的父亲卫先生表示,当他们带着该份高压供电合同到济源市第一幼儿园,想找到该园校长张桂红沟通协调,最终“门都不让进”。多次拨打电话,均显示无人接听。

  卫先生称,他随后求助管片民警进到该幼儿园协调,被告知园方意见,该供电设备“属于供电公司的事,不属于园方的事”。无奈之下,卫先生只得又给先前的济源供电公司人员打电话告知了结果。该工作人员称,已经和领导汇报过了,属于第一幼儿园的责任。

  为讨说法,连续奔波了4天,居然找不到到责任方,卫先生“很恼火”。他跑到济源市教育局反映情况,教育局称幼儿园属于妇联管。

  于是,卫先生又找到妇联办公室,又被告知,该高压线杆起火原因由电业局管。

  来回奔波三四天,一番折腾下来,事件一下子又回到了起点,卫先生心情沮丧到了极点,“气的两天没吃饭”。

  明明是两方应该承担的责任,如今却遭遇相互“踢皮球”。卫先生愤怒到了极点。

投诉属实 两部门各执一词 互不相让投诉属实 两部门各执一词 互不相让

  6月8日,小芳父亲卫先生为记者出示了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和济源市第一幼儿园之间签订的《高压供电合同》。

  同样,为验证自己投诉属实,当着记者的面,卫先生使用免提,再次拨通了之前济源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

  电话中,该工作人员表示,“说的很明白了,已经给领导汇报了,说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如果认为是电业局的责任,该起诉起诉,该咋包咋包”。

  济源市第一幼儿园张校长表示,自己的手机快没电了,并没有做更多的表态,但通过微信给卫先生发来一个图片,称是国家的规定。

  记者看到,微信图片的内容是“接户线,从配电系统供电到用户装置的分支线路,由供电部门负责运行维护。”

  律师观点根据法律受害人损失一定会得到赔偿  律师观点根据法律受害人损失一定会得到赔偿

  随后,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针对此事咨询了济源市剑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森。李律师表示:一、根据法律规定,此事件属于高度危险造成的人身损害,电力设施产权人除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主观上有事故或重大过失,否则应当对受害人人身损害进行赔偿。二、究竟是幼儿园还是电业局承担责任,应当根据双方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来确定电力设施产权人,并由其承担责任。三、诉讼前,鉴于本案事实并不复杂,建议双方就损害赔偿部分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建议受害人将幼儿园和电业局一并诉讼,由法院查清责任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事件如何进展,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将会继续关注。

  东方今报 猛犸新闻记者 李国营 杨继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