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河南省政府决定购买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省有关要求,现将新乡市“政府购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一、招聘计划

  2017年,我市按照省厅下达的计划组织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59个,吸纳59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社会工作等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就业(具体岗位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下同)和离校未就业的2015届、2016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已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未办理《就业创业证》的,于8月3日前到新乡市劳动就业局办理(新乡市人民路1号(公园北门)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06房间);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自愿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身体健康,适合基层岗位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

  政府购岗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我市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haxx.lss.gov.cn。考生登陆网址,按要求填报《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个人报名登记表》,本次考试报名只报考×××省辖市××县(市区)基层岗位,不报考具体职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的,所在院校学生就业部门须提供学籍证明原件。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

  3、《就业创业证》办理。符合报名条件但没有《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持公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填写并携带《新乡市大学生购岗就业创业证申报明细表》电子文档(见本公告附件2),到新乡市劳动就业局(新乡市人民路1号(公园北门)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06房间)办理。经核准申领《就业创业证》的,视为持有《就业创业证》,9月20日后,考生可到市劳动就业局领取《就业创业证》。

  4、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8月23日10∶00至8月25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省统一组织,市购岗办具体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8月26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统一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可于9月15日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市购岗办依据各县区招聘名额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9月20日前通过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

  2。面试。9月23日为全省统一面试时间,面试满分为100分。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面试统一命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地点及有关事宜将于9月20日前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拟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可于9月29日在新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于9月29日在新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于10月25日在新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四)选岗

  全市统一时间程序,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对报名时所在县(市、区)公布的基层岗位进行选岗,其中选择医生、教师、农技师等特殊基层岗位的,需持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先笔试成绩再面试成绩的顺序进行选岗。

  (五)公示

  省“政府购岗”办公室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就业网“政府购岗”专栏对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5天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新乡市“政府购岗”办发放报到通知书,并做好岗前集中培训准备工作。

  (六)岗前培训

  拟聘人员全部要参加岗前培训。市人社局于10月中旬组织培训,培训合格的发放培训合格证。培训时间和地点将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持报到通知书、培训合格证,及时与岗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岗位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签订《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于11月份全部上岗。

  四、人员待遇

  (一)“政府购岗”人员岗位工资。

  包括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75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85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95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工龄工资标准从“政府购岗”人员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工龄工资。

  (二)“政府购岗”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政府购岗”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从“政府购岗”人员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政府购岗”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三)“政府购岗”人员基层岗位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一般为1年。

  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经省直管县(市)或市属县(市区)人社部门确认,可以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四)“政府购岗”人员档案关系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省直管县(市)或市属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不再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经考核合格,发给全省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工作合格证书,工作时间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五)“政府购岗”人员享受国家和我省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六)“政府购岗”人员有创业意愿的,可在解除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后,按照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

  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市人社局就业办 陈海涛3026132 18537323007电子邮箱:jiuyeke1972@126.com

  市劳动就业局 朱学勇 3078236 15537379700电子邮箱:xxzyj618@163.com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