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刘传海 文/图

  2017年09月03日18时35分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李勋带领民警刘通协警李龙军等在站口正常执勤。

  一辆悬挂苏GUJ***号的绿色“奔驰”轿车驶入道口时,民警通过稽查布控系统,发现该车异常。

  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通过六合一综合平台查询,发现该车的颜色原是白色的。经询问,驾驶员张某告诉民警,为了换一种感觉开车,就私自对该车进行了贴膜,根本没有到车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没想到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驾驶员张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及时改回或者依法变更车身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