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女子淘宝上购物,因卖家迟迟不发货而点击投诉,不想在微信签名中要“顾客虐我千百遍,我待顾客如初恋”的卖家变了脸,不但频发骚扰电话和恐吓短信,还奔波千里到郑州骗出女子进行殴打,致使女子身心受创。目前,二里岗公安分局仍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郑报融媒记者 汪永森 文/图

  淘宝购物投诉后收到卖家威胁短信

  1月3日,女网友小蝶(化名)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678,称其在淘宝网上购物过程中因为点击“投诉”,而频繁遭到卖家骚扰并被对方殴打,身心受创,不得不报警求助。

  去年12月20日,她在淘宝网一家店铺相中一件标价300多元的服装,但选择购买后卖家迟迟没有发货,咨询时卖家称暂时没货让她耐心等待。

  3天过去,卖家仍未发货,小蝶向淘宝客服反映,客服人员建议她进行投诉,她投诉后接到来自江苏苏州的电话,来电男子自称卖家并对她进行了威胁。

  “他说‘你随便投诉,我店不打算做了,下月20号要去郑州’,让我等着!”小蝶叙述,对方两次来电骚扰,而她挂断对方的电话后,又收了一条含有威胁内容的短信,她当即拉黑对方手机号码试图躲避骚扰。

  郑报融媒记者看到,小蝶收到的一条短信发自去年12月23日下午,短信内容除了辱骂字眼外,更有“我能弄死你”等威吓内容存在。

  遭“快递员”殴打,女买家指认是卖家干的

  去年12月27日15时许,小蝶接到自称某公司快递员的来电,她看是郑州的移动号码便未考虑真伪,随后来到通站路铁道安宁家园附近一家快递取件点时,一名男子突然冲出对她拳打脚踢起来。

  事发现场的监控设施记录下了小蝶遇袭一幕:当天15时她在快递取件点边走边找寻“快递员”,当接近一辆黑色SUV停放处时,一名穿深色外套、内穿浅色衬衣和条纹羊毛衫的男子快步走出并迅速向她实施袭击,视频中另有一名男子在SUV附近但未对此进行制止。

  实施袭击的男子先是出右脚踢中小蝶小腿部位,随后又出右手抽打她面部,整个殴打过程持续不足20秒钟,小蝶腿部和头部遭遇多次击打后摔倒,男子才转身奔跑离开。

  小蝶站起身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她指认袭击者为此前骚扰和恐吓她的淘宝卖家,对方还再次来电称“坐了一天一夜的车过来的”。

  卖家微信签名“顾客虐我千百遍,我待顾客如初恋”

  去年12月27日晚,小蝶来到郑大一附院检查治疗,院方初步诊断她“全身多处软组织钝挫伤(下唇,右侧颞顶部,左肘关节,双侧膝关节),脑震荡,左肘关节骨折不除外”。

  当晚,小蝶的微信收到一个显示为江苏苏州的微信好友申请,该微信号的头像图片即为她指认的打人者张某,更让她觉得讽刺的是微信号的个性签名写着“顾客虐我千百遍,我待顾客如初恋”。

  她表示,自己选择购物的淘宝店铺登记姓名虽然为戴某,但绑定的支付宝手机号码却与打人者张某相同,目前该店铺已被淘宝方封掉。

  1月4日,郑报融媒记者联系二里岗公安分局,得知民警接到报警后已让报案人写下笔录,并曾联系疑似打人者前来接受调查,目前警方仍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中,卖家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且有可能追究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对于双方来说,卖家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不管有怎样的争议,都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诉讼维权。但是,卖家千里赶路蓄意殴打消费者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有权对其采取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如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的,还有可能以故意伤害罪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购维权频遭卖家骚扰

  记者搜索发现,买家网购维权频频遭到辱骂骚扰和殴打袭击。

  2011年11月29日,扬州晚报报道,邓小姐网购服装因不满图片与现实的差距而给卖家打了差评,结果自己的信息被发布到某大型婚恋网站上。

  2014年6月18日,现代快报报道,柳女士在一家淘宝网店看中两件连衣裙,收到快递后发现货品质量与正品以及卖家描述均有差异,她与卖家协商不成而给了对方差评。卖家要求她以一个月为限改掉差评,一个月后使用“呼死你”对其手机进行骚扰,更离奇的是民警对此事进行调查时,所用固定电话也被“呼死你”打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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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宝:

  侮辱恐吓买家每次扣12分

  2016年6月28日,淘宝发布的《“恶意骚扰”规则新增“会员侮辱、恐吓”情形变更公示通知》中,通过短信、阿里旺旺、邮件等方式或在评论、交易留言板中对他人实施侮辱、恐吓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恶意骚扰。如有违反,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扣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