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大队民警王路平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各类数据碰撞、比对分析,研判出兰考县考城镇一男子张某有买卖枪支的重大嫌疑,将该情况向大队长蔡铁旗汇报后,蔡铁旗立即召集三中队中队长程春雷、民警崔猛等人制定抓捕方案,和考城派出所结合,实施抓捕。2018年5月12日13时许,张某在住处被抓获,并当场搜查出一支“秃鹰”气枪、一把仿54手枪、制造铅弹模具一套及铅丝3斤左右。后根据其供述,又追查一支“秃鹰”气枪。

  经程春雷、崔猛对张某开展讯问,其对买卖枪弹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述在2016年至2017年购买枪支零件组装枪支后,先后出售于他人四把枪支。现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了解,张某毕业于省内一所武校,平时爱好武术、喜好武器,于是自己购买零件自己钻研组装并售卖,并且知道自己行为违法,属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在此民警提醒:我国禁止私自制造、持有、买卖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高手在民间,可高手也不是什么都能干!这不是小事,而是违法犯罪,希望大家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