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张玉东  

  “我很惶恐,深感自己专业知识的不足,不能胜任四年级班主任的工作,故申请辞去……” 5月28日,驻马店西平县某小学四年级班主任王老师的一封辞职信火爆网络。

  而令这名从教15年的老师做此决定的原因是,她将学生在校默写古诗的成绩和照片发到了家长群里,引起了部分家长的不满,称“如不登门道歉,便告到县教体局”。

  一张“请假条”让15年的执教生涯画上句号?

  5月28日,涉事的王老师向校领导写了一封四五百字的请假条:

  因上周把学生在校默写古诗的成绩及学生照片传到四年级家长群,没有考虑到个别差生及家长的感受及自尊,给个别家长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

  家长要求登门道歉,如若不然把我上告西平县教体局。我很惶恐,深感自己专业知识的不足,不能胜任四年级班主任的工作,故申请辞职。

  当事学生受到了伤害,有自残的可能,我又感到深深的恐惧。我为人师已第15年,误人子弟总是有的,但切切不敢伤人性命。所以在此,我不但要辞去四年级班主任,还要辞去学校一应所有工作。育人尚无功,怎可害人命!

  刚才我强忍心中情绪,给学生讲解第30课练习册,当纠正学生默写在黑板上的词语时,我冒了一身冷汗,如果写错字的同学心灵受到了伤害,回家自杀了,或者若干年之后自杀了,说是因为我指出了他的错误才轻生的,我该如何面对自己?

  既然我已心生魔障,真的不适合再在校园里和孩子们在一起。我十分热爱我的工作,但由于自身专业水平不足,言语无状实在不能再留在这里!再见了,同事们!

  “请假条”迅速火爆网络,网友展开“观点大战”

  反对方:

  @胖胖是sb:公布成绩这事本来就做得不对吧?虽然这在中国目前这种教育体制下很普遍,然而这种做法就是对的吗?你们自己扪心问问,如果你们上学时考试成绩不好你们愿意不愿意把成绩让别人看到?一种错误的价值观很流行不代表这么做就是正确的……

  @冷画屏:我认为家长做的没错,就是这个老师的问题,他丝毫而且到现在都没反省自己没有做好隐私和尊重家长和孩子们的心理,倒反而自己还挺委屈,毕竟,朋友圈和微群组是“公众场合”,你不能把所有孩子的成绩全部发到这里公之于众!

  @ HenisunPunkIPA:一个小学老师还在说“个别差生”就能看出来个人水平的高低了,本身小学阶段就是应该引导为主,大家用心想一想,如果你或者你的孩子在人生的开始就被贴上标签,你从小就受到异样的眼光被看待,你会不会更容易走向自暴自弃的道路。

支持方:

  支持方:

  @六耳z:不发成绩你们说不负责任,发了你们说伤你们自尊!666,难不成老师一个一个打电话告诉你们孩子的成绩?那会儿你们又该说老师屁大点事都要烦你们了吧。

  @jojo_hsu:差生还有理了?我女儿班上现在就这样,老师报喜不报忧,班里有些学生无法无天,各种骂脏话、打人、踢人,甚至扇巴掌。若不是有一天被爆出来,大家都蒙在鼓里。家长群里不准聊天,不准谈论事件,老师会单独找个别家长谈。上课纪律差到死,半节课以上都是乱哄哄,家长也管不了,还一味把责任推给学校。

  @吃apple的游啊游:我师范专业的,毕业第一年做老师,高三班主任和我网上聊天,千叮咛万嘱咐叫我千万不要惹学生,说现在孩子心理素质差,万一学生跳楼了自杀了老师要倒霉,想想当年我们高中的时候老师对我们是多么严厉,才几年教师都成了高危职业了,后来我就改行了。

  @盱眙钦:好多人都说现在孩子心理脆弱,那是怎么回事呢,是简单的惯吗?绝对不是!还记得我小学的院墙写着:德智美体全面发展等等。我感谢每一个曾经打过我的老师,正因为少年时代的各种挫折,我才没有在孤独、愤怒的时候杀人或自杀,今天就说这么多。

  @作者雨沐石:教育主管部门,该出来给老师撑腰的时候,要及时站出来,这也是体现教育的一部分。

  涉事老师:以后学生在校任何学习情况不再往群里发

  事后,事件中的王老师在家长群里留言:对于上周学生默写古诗后,我把默写情况发在群里的行为深感抱歉,我忽略了个别同学的尊严!

  鉴于各种原因,以后学生在校任何学习情况不再往群里发!如果你关心学生的情况,请家长自己给我发私信!我周一、三、五每天六节课,周二、周四每天五节课,剩余时间要改作业,大字、小字、作文、读写训练、科学、品德!写语文、科学、体育、音乐、品德、英语各科教案!如果课下有时间我会尽量给家长们回复!

  以后学习任务完不成,不会再有留在学校的情况发生,因为这样严重影响了同学们的心理及生理健康,而且我还要回家看自己的孩子!

  我已经尽力做到一碗水端平,照顾好每个学生,当然因为能力有限,做的不足,还请大家谅解。也希望家长们多提意见和建议,但是请在平等交流的基础上,请不要出一点问题,就把我告到局里去,我需要每个月的2607块钱的工资养家!跪求各位家长了!

  进展:涉事老师已开始上课

  6月5日,河南省教育厅官方微博@河南教育发布消息:

  近日,驻马店西平县小学老师的一封“辞职信”火了。写信的是一名小学四年级班主任,此前,这位老师把学生在校默写古诗的成绩和照片发到了家长群里,引发了部分家长的不满。

  老师在信中说,“没有考虑到个别差生和家长的感受及自尊,给个别家长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家长早上声称要我去登门道歉,如若不然就把我告到西平县教体局。我很惶恐,深感自己专业知识的不足,不能胜任四年级班主任的工作,故申请辞去。”

  那么,这位老师现在究竟有没有辞职?她目前的状态如何?事情的原委究竟是怎样的?真相究竟怎样,一起来看!

  文中引用的是王老师写于6月4日的一封《公开信》:

  我是一名普通的乡村教师,因往家长群里发学生默写古诗成绩与家长于5月28日产生误会,一时沟通不畅,情绪失控。本想请半天假回家调整心态,但由于过于激动造成了以请假条为题头,辞职信收尾的笑话。还望各方谅解。

  当日把请假条(辞职信)发往朋友圈,后觉不妥,随即秒删,却没想到给社会各界带来这么大的反响,对给社会和教师群体带来的负面影响实属无心之举……

  事发后第二天(5月29日),我就在中心校领导及校长还有一些关心我的学生和家长的开导与鼓励下正常到校上课。引发这件事情的孩子也一直在正常上课,我还会像以前一样关心爱护每一个孩子,所以在此,我也希望网友们和媒体朋友们淡忘此事,不要再有一些伤害当事学生的言论了,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这样一个普通教师的关注和关心,你们的支持成为了我的力量,更坚定了我的初心,我会更加热爱教育事业,努力做一名优秀的教师,也会改进和家长的沟通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强家校沟通,让孩子们在我的班级里健康快乐成长。

  针对此事,西平县教体局也做出了相关说明。

  说明中指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老师与家长进行了充分沟通。目前,老师在正常上班工作,学生照常上课学习,家长也表示对老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恳请大家不要再过度关注此事,以免给已经恢复平静的学生、老师和家长带来新的困扰和压力。

  学生的成绩信息是否属于隐私权,要根据其是否超出“社会的容忍度”为标准进行判定

  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子万认为,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即保有其生活中不愿被人知晓的信息的权利。

  在《民法总则》施行之前,我国对隐私权的保护采用了间接保护的方式,《民法通则》并未将个人隐私明确规定为一种权利。

  《民法总则》施行之后,《民法总则》第110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了自然人的信息权,自然人信息权和隐私权存在一定交叉。

  根据《民法总则》第111条的规定,学生成绩应该属于个人信息范围,该信息是否属于隐私权,要根据其是否超出了“社会的容忍度”为标准进行判定,不能根据个案进行判定。对于不涉及敏感信息和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不再具有隐秘的特点,只能寻求个人信息的保护。

  老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学生成绩,是否侵犯了学生的信息权或隐私权,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