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王新 穆童

  “法官叔叔,妈妈说让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们!”年仅12岁的小红(化名)收到执行款后,懂事地向执行法官表达感谢。据悉,小红父母离异,父亲却拒绝支付抚养费。今天,中原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为她执结了此案。

  小红是被执行人郑某的女儿。

  2006年郑某与芦女士(小红母亲)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就小红的抚养权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经起诉后,中原区法院判决小红由母亲芦女士抚养,郑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50元至女儿满18岁为止。郑某却多次拖欠抚养费,无奈,芦女士作为小红的法定代理人只能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这一次已经是第5次申请执行了。

  “法院判决后,他就没有主动履行过,每次都是法官找他,他才给一点钱。”芦女士说,郑某并非没能力支付,离婚后,郑某还买了新汽车。

  听完芦女士的阐述,承办法官刘岩得知郑某如此行事,便依法将郑某纳入“黑名单”。如芦女士所讲一样,接到法院通知,郑某果然主动找到法官要求履行义务。

  “刘法官,我来履行义务,赶紧把我从黑名单上撤下来吧,这么点钱法院弄这么大动静。”郑某说道。

  看到郑某一副轻车熟路的样子,刘岩严肃地说:“你有能力支付抚养费为什么不自觉履行?非要等到法院强制执行?”“这也不能怪我啊,一开始孩子明明是由我抚养的,是她非把孩子要走,我还一肚子怨气呢!”郑某抱怨道。

  听到郑某这样说,刘岩耐心开导他,“你们之间的矛盾要慢慢化解,不要牵扯到孩子,孩子是无辜的,要多替孩子想想,你们天天这样闹,苦的是孩子。并且,你要尊重法律,这已经是法院第5次执行,你不要拿法律当儿戏!”听完法官的话,郑某惭愧地低下了头。

  郑某表示以后一定多关心孩子,再也不会这样行事了,随后将所欠的8400元抚养费全款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