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王秀根 文/图

  7月5日10点23分,一辆白色面包车违法停在宁洛高速漯河西下站匝道口,车辆从其旁边呼啸而过,驾驶员张女士就因为在高速公路匝道口停车被处罚。

  上午10点23分,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悬挂豫C牌照的小轿车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且后方并未设置任何警告标志,将车停靠在高速公路匝道处,很多高速行驶的车辆从其车旁呼啸而过,非常危险。

  民警立即对其违法停车的行为进行了拍照取证,随后在收费站口成功将该车拦截。

  驾驶员张女士解释说,自己对这趟行车路线不熟悉,知道高速公路行驶途中禁止拨打电话,所以就把车专门停在匝道边拨打电话向朋友问路。

  张女士认为高速公路匝道口处下站的车辆速度都比较慢,停一会没事。

  民警耐心地向其解释,在车流量那么大的高速路上随意停车在匝道口,是很容易发生连环追尾事故的,经民警一番讲解,张女士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张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高速公路车速快,驾车出行一定要提前确定好行车路线,注意公路指路牌所提示内容并提前更换行进车道。切莫在高速匝道口停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一定要选择服务区或停车区,如果遇到紧急情况确实需要停车的,应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并在车后方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路外的安全位置,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