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园长贷款买车却不按时还款,管城区法院执行干警蹲守幼儿园,将其拘传到法院。今天凌晨,郭某家人来到法院现场偿还欠款。

  2017年,郭某分期付款购买一辆轿车,拿到车后,郭某却没有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并拒绝偿还售车公司垫付的贷款和合同违约金。进入司法程序后,管城区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郭某应在规定期限内偿还75000元,但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执行干警调查时发现,郭某在鹤壁浚县某村开办了一所幼儿园,考虑到强制执行过程中儿童可能会受到惊吓,执行干警决定轮番在外蹲守,等待郭某从园内出来。下午五点,幼儿园放学后,执行干警见被执行人郭某离开幼儿园,便紧随其后将其控制,要求郭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由于郭某仍然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将其拘传到管城区法院。当天晚上八点,郭某的妻子打电话表示愿意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次日凌晨一点,郭某家人来到法院现场偿还了三万元,剩余五万多元双方最后达成和解协议,商定限期归还。

  记者:孙大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