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津县马庄乡常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常清定、村委会主任常永然、党支部委员常启民坐收坐支问题。2013年5月28日,常新庄村委会与村内电工常某某三人签订《常新庄村电力后期投资与管理合同书》,常新庄村委会陆续收到农田水电基建费60000元,未按规定纳入马庄乡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经常清定、常永然等村干部商议,由报账员常启民保管,用于购买农田水利基建电料等支出,直至2016年7月30日将剩余款项33000元交还给承包人。同时,常永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6日,常永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常清定、常启民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延津县东屯镇计生办工作人员王桂霞违规为亲属办理中招加分手续问题。2016年中招前夕,王桂霞在明知其哥嫂不是独生子女家庭的情况下,利用其职务之便,违规为其侄子王某某办理加分手续,使王某某中招考试成绩加了10分。王桂霞于2017年12月5日因徇私舞弊罪被判处刑罚,2018年8月,王桂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延津县榆林乡西娄庄村电工娄本贵乱收费问题。2012年4月,娄本贵与西娄庄村涉及400亩地未配套农业灌溉用电设施的村民商议,私自将村内生活照明用电用于农业灌溉。从2012年4月至2016年4月,娄本贵按每度电1元的价格共多收取群众电费10560元。2018年9月,娄本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延津县石婆固镇任光屯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振堂、原党支部委员兼会计李勤海有关违纪问题。2017年11月,刘振堂、李勤海等5名村干部在征收完村民2018年合作医疗款后,未进行核对直接将底册交到镇民政所,将已交钱的申某某等12名村民漏登,错把未交钱的刘某某等9名村民登记在册,致使申某某因病住院时无法报销住院费用。2018年9月,刘振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勤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延津县马庄乡郭辛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尹金亭截留挪用小麦种植保险问题。2012年3月,郭辛庄村共参加小麦种植保险1156亩。2012年5月,经保险公司核损该村受灾亩数后理赔9363.6元,由尹金亭代领。同年12月,经尹金亭和三名村干部商议,决定按照参保亩数(1156亩),每亩4元理赔款向村民共发放4624元,余款4739.6元用于该村招待费等支出。同时尹金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尹金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新乡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