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息县

  1月5日上午,息县公安交警大队勤务三中队在路上执勤时,11时20分许接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指令,在G230线尹湾淮河大桥附近车牌号为豫A0***7的小型蓝色北京现代牌轿车系报废车辆,正由南向北行驶。执勤民警迅速加强车辆检查,在大桥北段将该车拦截。

  经核查,驾驶人齐某,现住河南省息县地矿局洪洼村,准驾车型C1,状态正常。民警反复查看《行驶证》,发现《行驶证》副证年检合格盖章打印框得很不规范,有可疑之处。于是,民警将人、车带到交警大队,通过公安交管信息平台进一步查询核实显示,该车于2010年新车上牌(新车6年内2年检验一次),但不知什么原因该车自2012年开始至今一直再未参加检验(没有显示检验合格记录),按照国家机动车报废规定,现已达报废标准(连续3次不参加检验的)。但是《行驶证》副证栏打印有每次检验合格印章。怎么解释?民警警觉起来,详细询问齐某缘由。

  在铁的事实面前,齐某不得不交代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该车是齐某朋友刘某的车,刘某将车长期交于齐某使用。因该车交通违法多没有及时处理,造成多年未检验。为了逃避交警道路交通管理查处,齐某便通过别人从互联网上花钱为该车办了一个《行驶证》应对交警(伪造证件)。谁知,因车辆多次未检验达到报废被稽查布控系统预警,伪造的《行驶证》又被民警火眼金睛识破。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息县公安交警大队对齐某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严重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其涉嫌的其它违法行为正在深度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