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舞阳交警

  自全省百日安全行动和平安守护行动开展以来,我县缉查布控系统不断表现出其“天眼”的强大能力,查个机动车假牌套牌、未年检自是不在话下。岂料,近日“天眼”又开启新技能,持假证的驾驶员也能被它给揪出来!

  2019年1月11日上午9时28分许,舞阳县交警大队王庄检查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一辆车牌为豫LSD5*8的小型汽车车主驾驶证信息异常(吊销),系统要求拦截。预警后,王庄检查服务站民警迅速布控,设卡拦截,成功将该预警车辆拦停。

  该车驾驶人(亦是车主)淡定的拿出驾驶证交于执勤交警,民警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立马发现其驾驶证无论字体、颜色都与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驾驶证有异。民警心想:这证是假证啊!这也敢拿出来糊弄人?!为证实民警判断,经过公安交管系统核实后,发现该驾驶人名叫杜*邦,其驾驶证已于2014年因醉酒驾驶被舞阳县交警大队吊销,现持有的驾驶证确实是假证!

  面对铁证,在民警的询问下杜*邦无奈的说出,其原来持有C1驾驶证,2014年因醉酒驾驶被吊销了,没驾驶证不敢开车实在不方便。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在2015年根据路边小广告,花了200元买了本速成的“驾驶证”,以应付交警检查,起初还不敢上路驾驶,偶尔开车也是躲着交警走,时间久了,从没被交警查过,胆子就大了,没想到被“天眼”识破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杜某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且涉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舞阳县交警大队依法对杜某邦处以7日行政拘留、罚款2200元。